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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委:10.1起楼盘销售必须网上登记

北京市建委昨天发布通知要求,从10月1日起,开发商要卖房子必须要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进行楼盘信息登记。这意味着,随着电子楼盘表的逐步完善,买房人可以通过网络查询房源信息,而开发商也无法通过虚报销售数字来蒙骗消费者了。

  据市建委有关人士介绍,完成电子楼盘表的建设,是为北京市房地产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及时提供全面准确的数据,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管理。具体要求是,2004年10月1日起,开发单位在申办预售许可证时,须在管理网上报送项目相关证明材料信息的同时,在预售方案中申报预售楼栋有关楼盘表的相关信息;楼盘表有关房屋面积的数据,必须按照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预测报告中的测绘结果填写;其余有关数据必须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标明的信息填写。开发企业应保证所填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与审批档案和与购房者签订合同不一致的情况,由开发企业承担相关责任;2004年10月1日前批准的预售项目,各项目开发单位须按规定期限在管理网上完成项目楼盘表数据的补录工作。

  该人士介绍,目前电子楼盘表刚刚开始建设,还无法对公众公开相关信息,但随着工作的逐步完善,电子楼盘表将在保证个人隐私的情况下向公众公开部分信息。比如,通过电子楼盘表,买房人可以清晰地了解到北京到底有多少楼盘在售,每个楼盘的具体销售情况,甚至可以清楚地知道自己选中的房是否已经销售出去,这就意味着开发商再不能虚报销售数字来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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