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s Domain(Zuid.cn) is for Sale:
当前位置:最大建筑 > 建筑法规 > 汽车用安全玻璃认证章程(试行)

汽车用安全玻璃认证章程(试行)


(二)日常监督检验费用由企业承担。
〈章名〉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之日起执行,在规定日期内,未取得安全认证合格证书的企业不准生产、销售无证产品。
第二十七条 贯彻实施本章程的管理办法另行制订。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中国汽车用安全玻璃认证委员会。
共5页: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上一篇:建材包装产品生产使用管理办法   下一篇:混凝土水泥制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好东西怎可一人独享? 推荐给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