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拉开申报帷幕
由各市、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地区申报人员进行审核,并由审核人在《证明材料核实情况表》签署意见,经同级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并在相关位置加盖公章后,提出推荐名单,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甘肃省建设厅注册执业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营房部和中央管理的企业对其所属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由审核人在《证明材料核实情况表》签署意见,提出推荐名单并将拟推荐名单返回申报企业,由企业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报送甘肃省建设厅注册执业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
材料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04年9月24日。9月27日至30日,由甘肃省建设厅注册执业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人员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拟认定人员名单,提请考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其中涉及交通、水利专业的业绩材料,省注册办需会同省级相应专业行政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送领导小组审核。整个考核认定工作将于2004年10月31日前结束。
申报材料中所需各种表格可在甘肃工程造价信息网www.gsgczj.com.cn或甘肃工程建设信息网www.gsjs.com.cn下载。
安徽申报地点:安徽省建设厅
安徽省规定,除了建设部规定的其他考核认定条件外,其业绩标准为:1.主持完成中型工程(中型工程见《各专业中型工程一览表》,下同)工程总承包1项。2.主持完成大型工程(大型工程标准见《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实施细则》,下同)施工总承包1项。3.主持完成中型工程施工总承包2项。4.主持完成中型工程施工总承包1项和主持完成大型工程施工承包1项。5.主持完成中型工程施工总承包1项和中型工程施工承包2项。6.主持完成大型工程施工承包2项。7.主持完成大型工程施工承包1项和中型工程施工承包2项。8.主持完成中型工程施工承包4项。9.已发布实施的国家、行业或地方工程建设标准的主要编写人员。或同时具备下列两项条件:1.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5年;2.其中1项工程获省部级以上奖项。
据了解,该省的考核认定程序是,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同意后,由所在单位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建设行政部门推荐;省直有关部门及省属企业,由本部门工程业务管理单位推荐。
各市建设行政部门对本地区的申报人员进行审核后,经市人事行政部门复核后提出推荐名单送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有关部门及省属企业,对所属企业申报人员进行复核后送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中央管理的企业所属企业的申请人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经企业审查同意后,由企业直接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中央管理的企业申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中央管理的企业对其所属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推荐名单并将拟推荐名单返回申报企业,由企业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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