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规划部门违规公众有权举报
据《南方日报》报道,广东省日前公布《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草案)》,对该省城市规划作出了规定。
《条例》规定,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详细规划”)的编制计划,公开征集或邀请征集规划方案。而且,应当将审查后的规划草案公开展示,征询公众意见,时间不少于20日,且时间、地点及公众提交意见的期限、方式应当在本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 document.write("")ad_dst = ad_dst 1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还应当收集、整理和研究公众的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对公众提出的重大异议进行论证,并根据公众的意见及论证结果对规划草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条例》规定,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详细规划”时,可设立旁听席,邀请公众旁听,通过广播电视直播或网络直播等形式向公众公开审议过程,由人民政府审批通过后,主管部门应在30日内在本地主要新闻媒体或政府信息网站上公告。
《条例》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建设单位或个人的建设行为违反详细规划的,可向规划部门举报,规划部门应自接到举报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回复举报人。广媒
江苏
为外来人口留空间对农村“反哺”
据中新网及江苏媒体5月24日报道,江苏省城市经济学会日前召开的“建设和谐城市”研讨会达成了许多共识,其中一个是:城市规划应该考虑外来人口的居住空间、公共设施,促进农民工成为市民。在重点发展中心城市的同时,提高其对周边地区的辐射能力,特别是对农村的反哺,统筹城乡发展。
据《扬子晚报》报道,研讨会指出,经过长期高强度的土地开发,江苏省土地资源浪费严重,土地后备资源匮乏。苏南个别地区人均规划用地已高达1000平方米,是省政府确定的人均100平方米指标的10倍,全省工业用地每平方公里产值少于国际地均产值12倍。
目前,苏南小城镇人均建设用地150平方米,昆山花桥镇2.77平方公里的镇区内,人均规划用地竟高达1000平方米,是省政府确定的人均100平方米指标的10倍。
“失地农民大量涌现,城乡差距日益凸现,已成为构建江苏和谐社会的瓶颈。”江苏省城市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