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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令第135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第278号),经研究审核,拟将广州市科城规划勘测技术有限公司、九江市城市规划市政设计院、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天津市渤海规划设计院升级为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截至日期为2006年11月10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单位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内以实名方式向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反映。联系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  邮编:100835  联系电话:58933437

城乡规划司
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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