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2005~2007年建筑节能规划
⒈建立健全建筑节能政策法规体系。代国务院起草“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决定”,建立以经济激励政策为主体的建筑节能政策体系积极推动供热体制改革工作建立以《国务院建筑节能管理条例》为主体的建筑节能法规体系加快建筑节能设计、竣工验收标准的编制工作。
⒉建立有效的建筑节能行政监管体系和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加强对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施工过程中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的市场监管建立能源护照制度,将新建建筑的设计、施工、竣工过程中的节能标准执行情况在护照中备案。
⒊完善建筑节能技术支撑体系。加强建筑节能重点技术的研究开发力度,重点发展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成套技术,高效率的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使用技术太阳能和建筑一体化的应用技术可再生能源的供热制冷技术开发建筑热工性能检测技术和建筑用能计算分析软件,建立建筑能耗统计体系。
⒋建立渠道畅通,重点突出的国际合作体系。充分利用国际资源,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我国建筑节能和建设领域资源节约的技术与管理水平。在做好现有项目的基础上继续拓展合作领域,全面开展新的合作项目,以跟踪世界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节水、节地、节材与污水处理、回用,公共交通、垃圾资源化、历史文化名城、风景资源的保护等领域的科技发展动向,逐步缩小我国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
⒌逐步形成绿色建设体系。以建筑节能为突破口,全面带动建设节能工作,逐步形成以绿色建筑为特征的建筑模式,并推动城乡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包括可持续的城市基础设施服务供应体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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