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工作年底前完成
近日,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04〕203号)。按照《通知》要求,各地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认定工作,2005年1月1日起,建设部颁发(印制)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许可证》停止使用。
2000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确立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把施工图审查作为工程建设管理的一个必须环节。几年来的实践证明,通过施工图审查,有效地避免了安全隐患和质量事故的发生,成效十分显著。今年8月,建设部颁布实施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对于推动施工图审查制度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贯彻实施建设部134号令,此次发出的《通知》在审查机构的认定,关于审查任务的委托和承接,关于审查合格书、审查合格后的备案,关于不良记录的报送、存档、签字盖章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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