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出新办法专治“拉链马路”
今后,若“拉链马路”是因建设单位没有及时移交工程档案造成的,建设单位将被处以1万至10万元的罚款。
昨天,建设部发布了《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此《办法》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据建设部高级工程师朱中一介绍,老百姓深恶痛绝的今天挖明天修的“拉链马路”就是因没有及时调取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没有做好建设规划造成的。
《办法》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地下管线工程建设的各有关单位,都必须按规定及时向当地城建档案馆移交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图、专业管线图、1∶500城市地形图等工程档案资料。
对于昨天建设部颁发的《办法》,市政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实际情况,北京市也将制定相关处罚措施,以保证地下管线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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