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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让官员不想、不敢、不能腐败




  早在1988年,深圳就敲响了全国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第一槌。但此后,深圳乃至全国在这个领域的犯罪数量还是居高不下,个中原因是公开的秘密———“围标”和“串标”。


  何为“围标”和“串标”?深圳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谭国箱解释说:“甲方要建一栋楼,有12家建筑商可以投标,但甲方可以推荐6家公司参加投标,而这6家背后又都是同一个公司,只是借用了6家具有资质的公司的名义罢了,结果是任何一家中标都是他中标。我国现行招标规定中允许甲方进行推荐,有些人就是钻了这个空子。”


  深圳的办法是成立“建筑工务署”。凡是政府的投资项目,全部由建筑工务署完成,明确取消甲方推荐,招投标实行平等竞争,制定了与之相配套的差额担保制度。比如一个亿的工程,7000万元中标,就要把3000万元打入银行作担保,如果谁采取低价中标,自己不做而是转包给另一方,或是出现变更设计增加投资、现场签证随意扩大工程量的问题,就扣担保金。


  建筑工务署对政府工程统一设计、统一监管、统一验收,该工务署与招投标中心分设,形成相互监督机制。同时,完善了市场准入、淡化标底、低价中标、差额担保等一系列措施,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工程完成后交给使用者,这种做法被称为“交钥匙工程”。


  深圳有形建筑市场有这样一组统计数字:今年上半年对286个工程公开招投标,中标价为45.5亿元,比标的价平均下降18.01%2003年全市一级经营性土地出让11宗,得地价款29.5亿元,平均超出保留价48%今年上半年挂牌交易国有产权34宗,交易额49.26亿元,高出评估值1.4亿元。去年以来,建筑工程市场、土地市场、产权市场这三个要素市场的信访投诉只有5件,比上年同比下降160%。


  法律保障舆论监督


  专项预防“腐败高发区”


  “对新闻媒体揭露出的问题,主管部门应当在7日内进行全面调查,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记者在宣传和报道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过程中依法享有知情权、批评建议权和人身安全保障权,任何单位和履行职务的人员都应当配合、支持,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这是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代拟的《深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中明确规定的。


  该条例在全国地方性法规中率先提出“引咎辞职制度”和“免职制度”,提出了在“腐败高发区”实行专项预防的措施,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权写入法规,给予法律的保障,借鉴香港的经验把预防职务犯罪作为学生的必修课。这项工作已经进入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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