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s Domain(Zuid.cn) is for Sale:
当前位置:最大建筑 > 建筑法规 > 乌市拒发不节能新建筑房产证

乌市拒发不节能新建筑房产证

4月13日,乌鲁木齐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新华在建筑节能工作会议要求,2005年乌鲁木齐市新建房屋要100%的执行国家民用建筑节能50%标准,房屋不节能将不给核发房产证。

 王新华说:“建筑节能关系到每位居民,居民投诉最多的也是房屋质量问题,可以说乌鲁木齐大部分建筑都不节能。由于建筑不节能、房屋不热等原因乌鲁木齐供热公司至今还是惨淡经营,亏损5个亿。所以要从源头上对房屋进行节能改造,尤其是新建房屋,房屋不节能就不给核发房产证,断了房产商的后路。”

  会上提出,新建民用建筑采暖应当按照室温可调,分户控制、热量计量的原则进行设计,并预留用热计量装置的安装位置,供热管网系统应当一次安装施工到位。执行建筑节能达标的新建民用建筑工程实行减免城市配套费等相关费用。

  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决定到2008年,完成新建节能居住建筑1700万平方米完成新建节能公共建筑550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1000万平方米完成政府机构建筑节能改造280万平方米。到2008年达到年节煤能力75万吨,实现累计节煤223.6万吨。 


上一篇:我国今日起一律停止别墅类房地产项目土地供应   下一篇:建筑行业的“入世后过渡期”表现
好东西怎可一人独享? 推荐给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