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方式包括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征集阶段,即评选竞买人提交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深化后,形成挂牌出让方案第二阶段为土地使用权带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挂牌阶段,即竞买人公开竞价阶段。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参加第一阶段方案征集的竞买人均可进入第二阶段。
根据竞价结果,出让人将市规划局审定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赠予受让人,受让人必须按该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建筑方案与施工图设计并实施建设。
最后,市规划局直接向受让人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意见》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复通知书》。
另外,今天上午,就岛内新建商品房住宅面积150平方米的有关问题,市规划局公布了相关补充规定:对于2004年7月23日之前已审批的,因政府规划调整原因,异地调整至今未建设项目,原则上仍按原规划审批意见实施2003年7月23日之前枋湖片区内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手续,因政府调整及片区城市设计尚未完成,导致项目至今前期设计无法开展的,其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从选址意见书发证之日起计,一年内视同为有效期内,其项目审批参照实施意见的第一条款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