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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多律师提议修改《看守所建筑设计规范》

在上周结束的第六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由深圳市律协徐建提出的“关于要求公安部修改《看守所建筑设计规范》,拆除会见室隔离网”的建议案,得到与会代表的广泛赞同,包括解放军代表团在内的31个代表团表示支持,一百多名律师在提案上签名。

  提案的主要内容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建议案,为什么会得到这么多人的支持?6月15日,记者在提案人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徐建的住处看到了这份建议案。建议案的主要内容是:根据2000年7月26日建设部、公安部关于批准《看守所建筑设计规范》的通知要求,“律师会见室和家属会见室应用安全玻璃或普通玻璃加金属防护网分隔并安装双向免提式对讲器和必要的戒护设施。”基于这一规定,全国各地公安机关许多看守所陆续为律师设置了会见室,并用玻璃将律师与犯罪嫌疑人隔开,双方只能通过电话机通话,并附有监听设备。这对律师会见被告人、调查取证造成极大不便。双方无法正常会面与谈话,调查取证无法正常进行,阻碍了律师依法履行调查取证之职责,也使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受到侵害。建议案认为,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和律师在法律地位、人格尊严上是平等的,这种做法使律师与公检法人员在行使权利时受到不平等待遇,是对法律的违背和律师人格尊严的歧视。建议案要求全国律协向公安部反映,要求其修改《看守所建筑设计规范》,取消建立隔离网的规定。

  提案的出台过程

  提案人徐建说:“深圳市律协此次换届后,把律师维权作为重点工作。经调查,律师呼声最高、反映最强烈的就是看守所在会见室设置了隔离网,妨碍了律师的调查取证工作。我们通过人大、政协,向有关部门反映过,但没有答复。后来,深圳律协和公检法司几家联合搞了一个《关于改善刑辩律师执业环境的规定》草案,要求公安机关取消隔离设施,但公安机关不同意。我们又反映到市政法委,政法委非常重视,在着手处理时,公安机关拿出了公安部的建筑设计规范,说这是建立隔离网的依据,主要是为了避免律师在会见时受到伤害。我们认为这种说法不成立。隔离设施是先进的,但代表的理念却是落后的。后来我们发现这种现象不是局部存在,而是全国性的,所以我们提出了这项建议案,没想到参会的所有代表团都表示赞成,一百多名律师代表支持本案。现在做刑辩的律师越来越少,从原来统计的30%下降到17%,应该引起重视了。大家呼吁全国律协把拆除隔离网作为一个重大制度维权事件,向有关部门交涉,彻底解决这个问题,以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改变刑辩律师执业难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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