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卫生陶瓷企业质量管理规程
<章名>第三章质量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企业要结合实际情况,制订质量管理实施细则、质量责 任制、生产流程控制图表、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技术标准。 建立质量事故分析报告制度,质量奖惩制度、质量档案、资料、 报表管理制度及质量检验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抽查对比制度, 检测仪器设备维护使用,校验制度,样品保管制度等)。 第十三条产品对比监督检验和抽查对比制度: (一)建筑卫生陶瓷重点生产企业要按照《建筑卫生陶瓷产品 质量对比监督检验管理办法》的要求,定期向国家建陶质检中心寄送样品,进行对比试验,同时接受国家建陶质检中心的监督。 以便不断提高企业检验水平和产品质量; (二)企业为了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复演性,对各检验岗 位要组织定期的密码抽查和操作考核并做好考核记录; 抽查次数 生产控制岗位:每人每季1次 化学分析岗位:每人每季1次 物理检验岗位:每人每季1次 外观、尺寸检验岗位:每人每季1次 同岗位的对比检验每月应进行1次 (三)各生产企业对原材料及生产过程中半成品的各种试验、 检验,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 (四)检验允许误差 检验项目 产品名称 同一检验室 不同检验室 误差类别 (±%)不大于 (±%)不大于 吸水率 陶瓷砖 4.5 6.0 卫生瓷 6.0 8.0 相 弯曲强度 陶瓷砖 10.0 16.0(不同试样) 进水流量 高、低水箱配件 8.0 10.0 对 进水压力 高、低水箱配件 8.0 10.0 排水流量 高、低水箱配件 8.0 10.0 误 陶瓷砖(厚) 2.0(5.0) 3.0(6.0) 规格尺寸 卫生瓷(孔) 5.0(7.0) 7.0(9.0) 差 高、低水箱配件 2.0 3.0 变形 陶瓷砖 0.02mm 0.03mm 绝对误差 釉面白度 釉面内墙砖 1.0 1.5 第十四条质量档案资料的管理和报表制度 (一)按照《档案法》有关规定做好质量技术文件的档案管理工作,各项检验要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和分类台帐。各种原始记录 按月装订成册,由专人保管,保存期为三年。分类台帐应按期存 技术档案室,永久保存。应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微机质量管理数 据库; (二)原始记录及分类台帐等填写必须清晰,不得涂改,当笔 误时应在错数中央用笔划“=”,并在其上方写正确数字并加盖 改写人印章; (三)质量检验数据要及时分析整理,每季进行小结,年终进行 总结。 (四)质量季报表要按统一表格于每季下一个月15日前,质量年 报表于下年2月25日前报主管部门,同时抄报国家建陶质检中心; (五)上级发布有关质量问题的通报和文件必须认真学习、贯彻, 除及时归档外,应有相应的复制件,以便学习使用。
<章名> 第四章原材料的质量管理 第十五条各企业要根据生产的品种,制定进厂原材料控制质量指 标,供应部门应严格按照原燃材料质量标准均衡组织进厂。进厂 后的每批原材料应取代表试做化学分析和有关规定的物理检验, 合格原材料方可使用。 第十六条高、低水箱配件中的主要零件不得使用再生塑料。 所用材料应耐腐蚀、耐老化和对人体无害。铜配件所用的铜应符 合GB1176一《铸造铜合金》的规定或用保证技术要求的铜合金。 第十七条建筑卫生陶瓷所用的主要原料和配件所用的橡胶、 塑料或铜材料,应选择质量保证能力强的企业为供贷单位,并做到定点供应。 第十八条进厂的原材料必须分别堆(存)放,怕湿或吸水性较大的原料要有仓库,不得露天堆放。 为保证原料质量的稳定,原料进厂后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软 质料应有三个月以上的储备量,按规定的风化期要求,根据原料 质量分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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