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层建筑方案报审须提交日照材料
今后,所有高层建筑报审规划设计方案时,都必须同时报送对周边建筑及建筑本身的日照计算成果。市规划局发出通知规定,如果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市规划局将在一年内不受理该单位计算的其他项目日照成果。
    市规划局在通知中同时说明,如果建设单位不具备日照计算工作能力或其他原因,可委托具有乙级以上资质的民用建筑设计或规划设计单位进行。科研单位如南京紫金山天文台、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等也可出据日照计算结果。
    另外,原来在方案审查阶段才进行的建筑周边交通影响分析也有变动。通知要求把此项工作往前挪,项目选址或用地阶段就要开始。另外,交通影响分析今后将不再由建设单位委托,而改由规划部门组织进行。
    对于一些大型的城市交通设施和公共设施、位于交通敏感或饱和地段的建设项目,及其他可能严重影响城市的建设项目,则要由专业设计单位在方案设计中就进行相关的交通组织设计和专项分析,并和项目总平面和单体方案一并报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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