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个《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出台
    3.建筑、商用和民用。
    建筑物。“十一五”期间,新建建筑严格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其中北京、天津等少数大城市率先实施节能65%的标准。供热体制改革全面展开,居住及公共建筑集中采暖按热表计量收费在各大中城市普遍推行,在小城市试点。结合城市改建,开展既有居住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大城市完成改造面积25%,中等城市达到15%,小城市达到10%。鼓励采用蓄冷、蓄热空调及冷热电联供技术,中央空调系统采用风机水泵变频调速技术,节能门窗、新型墙体材料等。加快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物的利用。
    家用及办公电器。推广高效节能电冰箱、空调器、电视机、洗衣机、电脑等家用及办公电器,降低待机能耗,实施能效标准和标识,规范节能产品市场。
    照明器具。推广稀土节能灯等高效荧光灯类产品、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及电子镇流器,减少普通白炽灯使用比例,逐步淘汰高压汞灯,实施照明产品能效标准,提高高效节能荧光灯使用比例。
    (二)重点工程
    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我国在用中小锅炉约50万台,平均单台容量只有2.5吨/时,设计效率为72-80%,实际运行效率65%左右,其中90%为燃煤锅炉,年消耗煤炭3.5-4亿吨,节煤潜力约7000万吨。“十一五”期间通过实施以燃用优质煤、筛选块煤、固硫型煤和采用循环流化床、粉煤燃烧等先进技术改造或替代现有中小燃煤锅炉(窑炉),建立科学的管理和运行机制,燃煤工业锅炉效率提高5个百分点,节煤2500万吨,燃煤窑炉效率提高2个百分点,节煤1000万吨。
    区域热电联产工程。热电联产与热、电分产相比,热效率提高30%,集中供热比分散小锅炉供热效率高50%。“十一五”期间重点在以采暖热负荷为主,且热负荷比较集中或发展潜力较大的地区,建设30万千瓦等级高效环保热电联产机组在工业热负荷为主的地区,因地制宜建设以热力为主的背压机组在以采暖供热需求为主,且热负荷较小的地区,先发展集中供热,待具备条件后再发展热电联产在中小城市建设以循环流化床为主要技术的热电煤气三联供,以洁净能源作燃料的分布式热电联产和热电冷联供,将现有分散式供热燃煤小锅炉改造为集中供热。到2010年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由2002年的27%提高到40%,新增供暖热电联产机组4000万千瓦,年节能3500万吨标准煤。
    余热余压利用工程。“十一五”期间在钢铁联合企业实施干法熄焦、高炉炉顶压差发电、全高炉煤气发电改造以及转炉煤气回收利用,形成年节能266万吨标准煤在日产2000吨以上水泥生产线建设中低温余热发电装置每年30套,形成年节能300万吨标准煤通过地面煤层气开发及地面采空区、废弃矿井和井下瓦斯抽放,瓦斯气年利用量达到10亿立方米,相当于年节约135万吨标准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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