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个《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出台
    二是节能法律法规不完善。1998年颁布实施了《节约能源法》,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严重,配套法规不完善,操作性上有待改进。能效标准制定工作滞后,尚未颁布机动车燃油经济性标准,大部分工业用能设备(产品)没有能效标准。虽然陆续制定和颁布了各气候区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但全国城市每年新增建筑中达到节能建筑设计标准的不到5%。
    三是缺乏有效的节能激励政策。国内外实践表明,节能在很多方面属于市场失灵的领域,需要政府宏观调控和引导。目前在财税政策上对节能改造、节能设备研制和应用以及节能奖励等方面,支持的力度不够,没有建立有效的节能激励机制。
    四是尚未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节能新机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节能管理体系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国外普遍采用的综合资源规划、电力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能效标识管理、自愿协议等节能新机制,在我国还没有广泛推行,有的还处于试点和探索阶段。供热体制改革滞后,受各种因素影响贯彻落实难度较大。
    五是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不够。节能必须依靠技术进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发、示范(引进)和推广了一大批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节能技术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从总体上看,投入不足,创新能力弱,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特别是一些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共性和关键技术开发不够。同时由于缺乏鼓励节能技术推广的政策和机制,多数企业融资困难,节能技术推广应用难。
    六是节能监管和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滞后。目前,全国共有节能监测(技术服务)中心145个,绝大部分受政府委托开展节能执法监督和监测。但总体上看,多数节能监测(技术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滞后,监测装备落后,信息缺乏,人才短缺,整体实力不强。能源统计体系不完善、节能信息不畅,难以适应节能工作的需要。
    二、节能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党的十六大提出,到2020年我国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随着人口增加、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重化工业和交通运输的快速发展,能源需求量将大幅度上升,经济发展面临的能源约束矛盾和能源使用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更加突出。
    一是能源约束矛盾突出。实现GDP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的目标,我国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水泥等高耗能重化工业将加速发展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结构升级,汽车和家用电器大量进入家庭城镇化进程加快,建筑和生活用能大幅度上升。如按近三年能源消费增长趋势发展,到2020年能源需求量将高达40多亿吨标准煤。如此巨大的需求,在煤炭、石油和电力供应以及能源安全等方面都会带来严重的问题。按照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节能因素的情况下,到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需要30亿吨标准煤。要满足这一需求,无论是增加国内能源供应还是利用国外资源,都面临着巨大的压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大、周期长,还面临水资源和交通运输制约等一系列问题。能源需求的快速增长对能源资源的可供量、承载能力,以及国家能源安全提出严峻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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