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落实科学发展建筑节能
北京市节能65%设计标准规定第三步节能完全由建筑物围护结构承担以降低冬季采暖能耗为主,兼顾降低夏季降温能耗既根据建筑体型系数,也根据窗墙比提出对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的要求。外墙传热系数从o.8—1.16降低到0.45—o.6外窗传热系数从3.5降低到2.8。专家评价该标准的节能水平达到了欧洲20世纪90年代水平。
(三)编制《居住建筑节能保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发布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并且进行严格的设计审查后,施工中能否严格按设计标准执行,成为保证节能建筑工程质量的关键。2004年北京市建委决定组织编制《居住建筑节能保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地方标准。该规程对建筑节能保温施工中涉及的材料性能、施工工艺、质量监理、监督检查、验收等提出明确要求,体现以过程控制为主,辅助实体检测的原则。这个规程目前正在组织专家审查,力争在2005年上半年发布。
二、主要经验和体会
(一)制定法规标准,加强政策引导
北京市从1988年开始,先后制定了三个节能建筑设计标准,由市建委、规划委及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发布了一系列与强制实施建筑节能标准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和配套的标准图集、施工技术规程,包括外墙屋面保温、门窗、热计量等方面的设计、施工规程。2001年8月,北京市政府发布了《北京市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第80号令),对新建工程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禁用禁产粘土砖、既有建筑改造、供热采暖方式与热费制度改革、推广建筑节能先进技术、对违规单位的处罚等方面都做出了规定。这是国内第一个关于建筑节能方面的地方政府规章。80号令的发布使北京市建筑节能工作有了法律依据,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依靠技术进步,以创新求提高
十几年来,北京市组织、支持、指导了一大批与建筑节能有关的科研项目,其中用政府专项基金支持的科研项目103项,投入专项基金1912万元。进行了高层住宅现浇外保温体系、小高层混凝土承重砌块结构体系、保温砌模现浇承重墙体系、小区供热系统动态平衡、保温承重装饰砌块等原来在北京属于空白项目的研发,组织单体建筑或小区的试点工程,摸索设计规律和施工技术,进行应用效果测评。其中许多成果为编制建筑节能设计规程,和标准图集、施工规程提供了技术依据。
(三)淘汰落后产品,发展新型建材
北京市建委和规划委先后发布了四批禁止或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目录,其中与建筑节能有关的材料19种,包括粘土砖、普通钢窗和普通铝合金窗、粘土珍珠岩保温砖、菱镁类复合墙板、部分类型的墙体保温浆料等。这些材料或制品禁止或限制在建设工程中使用,保证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实施,提高了施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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