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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2005年工作要点及负责单位

2005年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措施的自觉性,深入推进各项改革,推动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主要任务: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措施,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切实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继续抓好城镇房屋拆迁和工程款清欠工作,强化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市政公用市场监管,完善标准体系,大力发展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城市安全运行,促进建设领域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一、继续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措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1、继续做好城镇建设和房地产投资情况分析和监测工作。健全城乡统筹的统计分析工作机制,整合行业统计资源,改进城市建设统计、村镇建设统计、房地产统计方法。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动态监测系统建设,掌握基础信息,做好建设领域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及时分析房地产市场形势,将决策建立在可信的信息基础上。积极筹备开展第二次全国住房普查工作。(综合财务司、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城乡规划司、城市建设司负责。)

  2、正确引导城镇建设投资。按照“有保有压”原则,严格控制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建设。加大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等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力度。完成《城市供水管网改造规划》的修编、组织《城市燃气管网改造规划》的编制,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管网改造、流域污染治理等利用国债项目的安排,加强对国债项目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组织做好中西部缺水县城供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等中央补助资金的计划建议工作。开展城建投资规模、增长速度和负债合理比例问题的调查研究,指导城市建设科学合理投资。配合有关部门研究税费改革工作。(综合财务司、城市建设司、城乡规划司负责。)

  3、继续控制房屋拆迁规模和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落实城镇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度,完善拆迁计划审批备案制度,将2005年城镇房屋拆迁规模控制在2004年水平以内。加大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供应,限制非住宅和高档及大户型住房建设。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严格控制供应对象。支持对危旧住房改造和困难企业利用自用土地组织住房困难职工集资建房。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力度,加强监管,保障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率。加快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规范补贴发放和管理。继续搞活住房二级市场。研究解决进城务工农民住房问题。(住宅与房地产业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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