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2005年工作要点及负责单位
14、大力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指导北京、上海等地研究解决大城市交通问题,推进大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的编制,推动大型公共交通综合枢纽和场站建设,落实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思想。研究城市交通、停车管理等有关政策。继续实施“畅通工程”,积极开展“绿色交通示范城市” 创建活动。(城市建设司、城乡规划司负责。)
15、注重生态环境建设。组织编制污水和垃圾处理发展规划和设施建设计划,加快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建设,加强重点流域、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全面推进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实施,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的产业化。抓好环境综合整治,继续做好人居环境奖的评选工作。推广立体绿化,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推进园林城市健康发展,引导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加强城镇(村)环境卫生体系建设,促进城市和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城市建设司、综合财务司负责,人居奖的评选由城市建设司牵头,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城乡规划司、村镇建设办公室、外事司等配合。)
四、依靠科技进步,推进资源能源节约
16、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工作。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战略研究成果,制定城镇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开展建设科技攻关,落实《建设事业技术政策纲要》,提高建筑节能、污水和垃圾处理、公共交通的科技含量,在房屋建设、工程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中推广应用新技术按《技术公告》的要求,限制和禁止使用落后技术,提高发展的整体素质。加强国际科技合作,更好地利用国际科技资源,推动技术进步。(科学技术司负责。)
17、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和合理利用。继续认真落实国务院有关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的决定,以及建设部等部委的贯彻意见。组织制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规划控制指标,分类引导科学合理用地。引导乡镇企业向小城镇相对集中发展。在尊重农民意愿、有利改善生产生活环境的前提下,适当进行迁村并点、建设农民住宅小区,提高村镇建设用地的使用率,节约使用土地。(城乡规划司、标准定额司、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
18、深入开展节约用水。加强节约用水的宣传,树立节水意识。深化水价改革,强化用水定额管理,严格节水制度,促进节约用水。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降低供水管网漏失率,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大力推广应用节水器具。继续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城市建设司负责。)
19、积极推进建设节能。健全建筑节能工作机制。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意见》。抓紧完成《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修订及相关配套文件。严把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关,认真抓好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工作。纠正城市和建筑照明过分强调景观效果浪费能源的倾向。(科学技术司、质量安全司、标准定额司、城市建设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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