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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2005年工作要点及负责单位



  26、认真落实信访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层层抓落实。落实初信初访责任制,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办公厅牵头,住宅与房地产业司等配合。)

  27、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落实建设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建立层级监督制度,规范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勘察、设计、施工企业质量与安全管理标准化。进一步规范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提高大型公共工程防范技术风险的能力。(质量安全司负责。)

  28、积极做好城乡综合防灾工作。抓紧制定建设系统城乡综合防灾指导意见。健全综合城乡防灾规划和防灾标准、规范。落实城市地铁系统、城市供气系统、供水系统及城市桥梁等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和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和反恐怖工作应急预案。加大地铁安全和燃气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城市和村镇的抗震防灾。(质量安全司牵头,城市建设司等配合。)

  七、认真组织编制建设事业“十一五” 规划

  29、组织完成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编制。抓紧“十一五”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做好与有关部门的衔接协调,编制完成《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综合财务司牵头,有关司配合。)

  八、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行政能力

  30、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组织开展建设领域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建立对社会热点问题及时调查分析、反馈机制。总结地方经验指导面上的工作。建立重大政策和法规制订充分听取地方和有关部门意见的制度。指导和帮助地方解决实际问题。(办公厅、政策法规司等司局负责。)

  31、创新建设行政管理机制。研究建设系统加强和改进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具体措施。按照规范中央和地方职能权限的要求,规范行政审批,加强对地方建设系统的宏观指导和监督。开展建设行政管理体制课题研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建设稽查工作机制。总结湖北等地建设行政管理机构改革的经验,研究提出我部与地方建设行政机构上下沟通、工作对接、运转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方式。总结推广河北等地经验,整合执法队伍,推进综合执法。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健全城市规划、住房公积金、国家风景名胜区、建筑市场的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组织实施社团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办公厅、人事教育司、政策法规司、科学技术司、城市建设司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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