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镇房屋装饰改造管理规定》做修改
为活跃二级房市,加大对擅自进行房屋装饰改造的处罚力度,9月1日,昆明市房产治理局新颁布的《昆明市城镇房屋装饰改造治理规定》中,对与之相关的部分规定进行了修改。 修正后的规定明确指出,房屋产权人或房屋使用人未按本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和未经房屋安全鉴定,擅自进行房屋装饰改造的,对公民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从事房屋装饰改造的经营者,擅自拆改主体结构,改变房屋用途,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的,由昆明市房产治理局指定施工单位强制修复,一切费用由违章者承担。如造成房屋安全事故,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一篇:喷砂玻璃问世 下一篇:韩国发明透明陶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