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1日中国对水泥强制实施新标准
从广州市建委有关部门获悉:从7月至12月1日,市内各施工公司、商品混凝土与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公司,不得使用在水泥包装袋、出厂通知单和出厂水泥检验报告单上没有按规定进行水泥新标准强度等级标示的水泥。
按国家规定,今年12月1日起,中国将对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及复合硅酸盐水泥等六大通用水泥强制实施新标准。同时规定7月1日至12月1日,水泥公司应在水泥包装袋、出厂水泥通知单和检验报告单上同时标示新旧标准的两种标识。
最近,广州市有关检测机构按新旧水泥标准对水泥进行检测,结果表明,各品种、标号水泥在本身实物质量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其28天抗压强度平均下降约1个标号。对此,市建委要求有关公司在施工应用水泥时,一定要充分考虑采用新标准后,水泥强度检测结果变化对混凝土配制带来的影响。
市建委建筑材料处负责人表示,鉴于水泥有关标识问题对水泥生产、销售和工程使用产生了重要影响,市建委已于8月初下发文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泥新标准强度等级标识治理;对不按规定进行水泥新标准强度等级标示的水泥公司,将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注销其《广州市建筑材料产品使用认证证书》。
据了解,规范的水泥新标识是在水泥包装袋GB水泥强度标号下方、出厂水泥通知单上标注新标准强度等级,在出厂水泥检验报告单上同时标注水泥新标准强度等级和28天抗压强度实测值;达不到新标准最低强度等级的水泥,其新标准标识必须留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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