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令颁布以后
为加快湖北省的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步伐,1998年2月,该省颁布了《湖北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治理规定》,即第137号省政府令。该省137号政府令颁布已两年,执行情况如何?记者对此做了专项调查。
一、有效遏制了黏土砖的生产,各地发展新型墙材势头强劲,推广力度加大
两年来,全省各级政府认真贯彻执行第137号政府令,采取强有力措施,依法限制实心黏土砖的生产和使用,许多地方的土砖窑被关停,毁田烧砖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新型墙材推广工作逐步得到全社会认同和支持。政府令颁布前的1996年,该省新型墙材的产量折算为标砖是76亿块,占墙体材料总量的18%。政府令颁布后,1998年这一比例上升到23%,其中武汉市的新型墙材比例达40%以上,黄石、襄樊、宜昌、十堰等大中城市的新型墙材比例达到20%以上。同时,利用当地各种工业废渣及其他资源生产新型墙材的公司也得到了长足发展。据统计,目前该省共建有灰砂砖厂50余家,年生产能力10亿块;加气砼生产公司近30家,年生产能力100万立方米;各类大小普通砼砌块生产线200余条,年生产能力200万立方米;石膏砌块生产线8条,年生产能力40万立方米;GRC条板、钢丝网夹心板等各类条板生产线80余条,年生产能力1000万平方米;石膏板生产线3条,年生产能力1000万平方米;硅钙板生产线3条,年生产能力400万平方米。全省形成了门类齐全、品种繁多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体系。其中,湖北三环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的纤维石膏板生产线、宜昌宏发墙材公司的纤维增强空心条板生产线、武汉格森新型墙材公司的石膏砌块生产线等,都是引进国外20世纪90年代的成套生产线,大大增强了该省新型墙材生产能力和提高了产品档次。
在推广应用方面,该省也加大了力度。一方面通过与规划、设计、建设单位协作,在新建小区中广泛使用各种新型墙材,树立样板工程,引导使用和消费;另一方面以省政府令为依据,通过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强制本地的建设工程限制使用实心黏土砖,推广使用新型墙材。例如,武汉市政府已发文规定,从1999年7月1日起,全市城区建筑工程设计中不采用实心黏土砖;从2000年1月1日起,城区的新开工建筑工程禁用黏土实心砖,其他各市也严格执行政府令,加大了新墙材推广力度。
二、各地建立健全了墙改专门工作机构,确立了执法主体
长期以来,墙改工作推广不开、力度不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部门不够重视,没有建立专门工作机构,执法主体不明确。137号政府令规定,各地要建立相应的墙改办事机构,并由省政府授权县以上墙改办负责本地区新型墙材的推广应用及执法监督。
截至目前,该省已经建立市级墙改办(含4个直管市)17个,县级墙改办约50个。其中,一半左右的墙改办已有正式编制。各地墙改办已按137号令要求开展工作。
三、各级政府把墙改列入工作议程,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搞好墙改工作
省政府令的贯彻实施,促使各级政府提高了对墙改工作的熟悉,除了在工作协调、机构编制、推广使用、专项用费征收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外,各市还根据省政府令精神,制定适合本地的相关政策,促进墙改工作发展。
如宜昌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对137号省政府令的宣传贯彻工作,并责令该市墙改办对此项工作全面负责并进行检测和督促。
潜江、天门等市发文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农场结合本地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令,严格禁止占用耕地新建、扩建、改建黏土实心砖窑和毁田烧砖,对现有墙材生产公司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黄冈市颁布《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治理实施办法》后,所辖各县对此十分重视,浠水、罗田、麻城等县利用河砂生产灰砂砖积极性很高,新型墙材已分别占当地墙材总量的90%以上。
恩施州政府大力支持州墙改办严格执法,使一起明显违反省政府令占用耕地新建砖窑的事件得以平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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