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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杭大运河更名申遗是个危险



  更名对历史真实是个危险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做法一般是以遗迹主体为基本,延伸扩大到整个遗产可能包括的空间和时间范围,“申遗”后所确定的保护区域,应大于目前我国文物系统所使用的“控制地带”。因此,通过“申遗”,将“京杭大运河”的保护范围扩大到历史上已延及的流域,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是很好的设计。但还是要强调,此计划成功与否取决于两个前提,一是必须从文物的原始概念出发提起保护,二是法规和行政措施的完善。前者又是首要的。“京杭大运河”为明清时期疏通完工的运河,这是原始概念,是基本概念,这个概念中不仅包含着“疏通完工”的特别定义,同时还指代着由特定历史事件所形成的特定的历史和文化意识,“京杭大运河”就是“大运河”,是使“大运河”这个概念在历史认知上有效的条件。虽然它的流域不到“几大水系”,只是我们今天重新确认的整体“大运河”的一部分,但却是“大运河”在认知、证据、价值上留给我们的“最后一刻的样子”,也是整个“大运河历史文化”系统中,能够作为活的历史,从认知、证据、价值方面加以追溯和继承的真实历史过程。

  基于上述理由,我个人以为,“中国大运河”或者可以成为一个行政管理的概念,但不应作为文化遗产的概念。如果更名,我们面临的就是“对历史真实无效”的危险。而失真的历史不是历史文化保护的目的。


京杭大运河杭州段,始建于明崇祯四年的拱宸桥边,如今新建了运河广场和商业步行街
摄影/付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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