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洛阳浮法玻璃技术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暂行)
<章名> 第五章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的管理 第三十七条浮法玻璃成型区(从流液道至退火窑前)采用的设备 及耐火材料的制造和安装调试实行许可证制度。建设单位不得委 托未取得许可证的单位进入设备与材料制造、安装调试。设备制 造和施工现场须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不得接待参观。有关的图 纸资料用毕及时收回,核查后归档或两人以上监督销毁。 第三十八条设备制造、安装调试许可证的申办: 一、具有二级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同时具有一次以 上的成功的制造安装经验; 二、具有健全的保密管理机构和对秘密技术资料实施有效管理的 制度; 三、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有对国家秘密技术保密的责任感和良好 的服务意识; 四、出具一个以上的"洛阳浮法技术"设计使用许可单位和技术 使用许可单位的推荐书。 国家建材局组织专家对具奋上述条件的单位进行计审。通过 评审的单位,按第十一条的规定签订"中国洛阳浮法技术保密责任书",方可获得设备、安装调试许可证,并颁发相应的证书。 第三十九条获第三十八条内容许可证单位应严格按设计要求 制造安装,不应出现泄密、制造质量等问题。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前,应向设计单位承诺设计文件的保密责任,不得将制造图、技术说明书等提供给建设单位,施工完成将全部设计 文件返回设计单位。 第四十条成型区耐火材料生产许可证的申办: 一、对申办生产耐火材料品种的质量出具国家级质量检测机 构检测报告和2年以上行业质量抽检的合格证明; 二、具有健全的保密管理机构和制度; 三、产品在两条以上的浮法生产线使用并获得成功; 四、具有"洛阳浮法技术"设计使用许可单位与技术使用单 位的推荐书。 根据浮法玻璃行业发展对耐火材料的需求,国家建材局组织 专家对具有上述条件的单位进行评审。通过评审,按第十一条规 定签订"中国洛阳浮法技术保密责任书",可获得所申办的品种 耐火材料生产许可证。 第四十一条获第四十条内容许可证单位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和 与建设单位签订供货合同组织生产。并对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承担保密责任。 第四十二条设备制造、安装调试许可证和耐火材料生产许可证不 得涂改、伪造、出借、转让或出卖。复印的许可证无效。 第四十三条本实施细则颁布前已获设备制造、安装调试耐火材料 生产许可证企业,分别按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条的条件重新申请, 许可证每2年核准一次。 第四十四条"洛阳浮法技术"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进行工程勘 察和设计业务,要具有平板玻璃的甲级《工程勘察资格证书》和 《工程设计资格证书》以及该项技术的设计使用许可。从事成型 区工程施工的企业要按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条办理,任何单位不 得以工程总承包为由指定设备制造、安装、调试和耐火材料生产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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