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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尼斯双年展中国馆征集场地设计方案



Ⅳ.接受的提案类型:
1.场地利用的单纯思路和想法;
2.独立的场地利用方案;
3.包括参展作品在内的场地利用方案;
4.本身即是艺术创作方案的场地利用方案。

Ⅴ.注意事项:
1.各类提案必须以场地空间的实际利用为核心,不接受纯粹独立的艺术作品方案或理念性文字;
2.由于对作品的遴选与场地利用方案的征集分別进行,所以我们更倾向于接受独立的场地利用方案,除非其中包括的艺术作品特别优秀。
3.提案必须以书面形式或数据光盘形式提交,不接受来电或来访口述及电子邮件;
4.提案可附纸上的设计图稿、电子模拟图或模型照片。

Ⅵ.送达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6号首创大厦615,邮编100027。信封或外包装上须注明:“双年展场地方案”字样。

Ⅶ.截止日期:
2006年10月31日,以寄送日邮戳为准。

Ⅷ.评选方法
征集方案经过初选后,将由文化部组织包括美术馆长、策展人、当代艺术家和艺术史学者在内的专家委员会,对方案进行公平、公正和公开的评审,评审结果在2006年12月31日之前公布。

Ⅸ.方案被采纳的回报:
1.如仅采纳简单的场地利用思路,我们会在发放给媒体的稿件和报给威尼斯双年展的官方资料中体现提案人的贡献。
2.如采纳的是具体的可执行方案,但提案人本身并无执行能力,我们将视方案的完备程度邀请提案人参加策展小组的讨论,并在各类文稿和资料中均体现提案人在场地改造中的重要地位。
3.如采纳的是具体的可执行方案,且提案人有执行能力,我们将视方案的完备程度、采纳程度以及提案人的实际情况,聘请提案人为策展助理、策展顾问、副策展人或主要策展人,赴威尼斯考察并全程参与中国馆的建设工作。
4.如方案中所包括的艺术作品被采纳,则创作该艺术作品的艺术家(限中国籍)将当然成为威尼斯双年展中国馆的参展艺术家。

Ⅹ.法律后果
1.提案人须保证方案的知识产权无争议,不触犯法律和其他人合法权益,否则承担因此而致的一切后果。
2.提案人须保证授权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在威尼斯双年展中国馆项目中使用该方案。
3.提案人须保证授权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将所提方案在各类媒体上公开发表。
4.提案人向中国对外文化集团投递方案的行为即视为同意前述两项保证。

联系方式:
电话:010-85282298
邮箱:info@biennale.org.cn(不通过邮箱接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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